有關記憶斷片
>記憶斷片使用法:
人格範本每次任務有三個。不會補充。
待備肉體每個有一個。肉體置換時會更新,但未用的斷片不會保留。
角色可隨時、隨意使用斷片而無需等待。
任務完成時,
人格範本被
使用過的記憶斷片,
使用數會計算進EXP當中。(待備肉體斷片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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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斷片描寫:
引用:
『藉回憶起曾經失落,而隱約與當時狀況有關或類同,或只是激發自我用的『失落記憶』,而強化檢定。(由玩家決定記憶內容)』
人格範本斷片描寫的,是玩家角色遺忘的眾多記憶之一段落。
待備肉體斷片描寫的,是以假定若然該肉體曾以人類身份存活,牠本身可能會擁有的記憶。
描寫的記憶只需『隱約』適合當時狀況。等同戲劇中的失憶者,於危險當中突然回復記憶一樣,以『激發玩家角色的意志力』為前提,記憶甚至與狀況無關也無不可。
一個描寫記憶只能使用一次。
所有描寫記憶該與角色同時保存。待備肉體的累積記憶該GM各自記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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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範本+待備肉體 共通使用方式:
a)重擲一次3d6
b)指定之一顆已擲骰結果額外+1d6
c)致命傷回避
d)本回行動指令+一個,以隨機1d6決定。
>待備肉體 專用方式:
a)發動肉體本身之制限解除能力。 <未實裝>
b)傷害層級一階位回復/該任務內該肉體總傷害層級減一階。
>抽象觀感檢定:
a)人格範本記憶斷片= 可以讓角色多擲一次。
b)待備肉體記憶斷片= 可以讓角色於本檢定自動成功。
>肉體轉移時之失落記憶回溯:
當因為各種原因,當肉體轉移時無法保留舊肉體行動期間之記憶。
玩家可於新肉體啟用當時,消耗一個人格範本斷片,去回憶丟失舊肉體記憶當中的唯一一件事(不計標點以二十字為限)
這種斷片使用方式,不必描寫記憶,不用特意記錄,但也不會被計算進EXP之內。
每次肉體轉移限用一次,只能於新肉體被啟用瞬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