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多战报多时间少,又怕掉灵感,故挖坑以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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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I
我低头,看自己脱下来盖在身上的白袍。袍子洗的次数有些多了,连胸口那黑色连枷标记都有些褪色。
我便想,该是时候去次德侬镇的裁缝铺了。那老头赖了我好多个月的保护税,要他做件新袍子来抵债,他恐怕连高兴都来不及。
周围环绕着粗人们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我叹口气翻过身继续假寐。
我,却也是个粗人。
若有更好的选择,谁会加入黑连枷修士会呢?我摇头苦笑。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来讨口饭吃的。
我面前不到五英尺的地方,还没点着的干柴在篝火堆烧灼下弯曲发黑,开始发出劈啪作响声。这柴像极了大统领对局势描绘的形容——修士会虽然一时风光,风险却也从来没有远离过我们。
而我们要做的便是从火堆中把那没着的干柴拿出来,“不应该冒险让他们对我们全面开战。”唔唔,你看这便是大统领的原话,我连一个字都没有记错。
有句古话怎么说来着:This is a hard way to earn a living.
如果换作我便会说:谁都他妈的不容易啊。
我的脑子不太好使,但记性却还不错。我便还记得几天前那个出发的早上,大统领阁下在蒂涅茨修道院大厅里把任务介绍信交给了我们队长的时候,我就站在队长身后。
关于队长这个人有很多传言。比如某条传言说他是某个贵族的儿子,被老爸丢到这里来见习。他性格和他传说中的老爸一样,都很铁血也都很狡诈。这便证明了这条传言正确的可能性很大。
大统领雄浑的声音回荡在大厅里。
“王后是个秉性纯良的人。她曾经说过,只要她一息尚存,就不愿意看见国土中生灵涂炭的情景。”
“所以吾遣汝等为使节,将一个纯银的摇篮送去国都为贺礼。”
随后便是队长低沉的答应声。
“自当从命。”
很简洁很酷Man的回答,是我喜欢的风格。这大概也是他为什么当队长的原因吧。
于是我们便备马出发上路了。
按着地图我们一行往首都方向而去。马队驰骋在官道大路上,马蹄铁踩出规律的清脆蹄声,听起来很有节奏感。
这次执行任务的小队自队长以下共有五个成员。副队长我们都喊他森珀。传言他是修士会首席法师的学徒。你看,我又要说传言了。但你要知道,就算是在小队里,没有传言也没有背景的小人物——比如我——便也是当不上个小官的。
副队长非常讨厌别人的废话,特别是我们在作战中说的废话。而我们这些出身低下的家伙只能用特多的废话来打发无聊的时间,所以便老是被副队长给训斥。
我视线越过身边的副队长,看远处景色。
路两旁是一片种着各种谷物的田野。风儿时时把那海洋般一大片碧绿的谷物吹得怄下身子。毛莫花的蓝色花冠,淡红色的野罂粟,像天际的星星似的闪耀着。
这对没进修士会在城里干活的我来说,无疑是少见的美景,于是我便闭上了嘴欣赏风景。
但几天过去后,景象渐渐开始变得荒凉起来,行人也变得稀少,良田被沼泽和树林所取代。日落时分,森林里听得见长角野牛和野牛的吼叫声,到了夜里,又可以看见狼的眼睛在浓密的榛果树后面闪烁。
终于,无事可干的我又忍不住废话起来:“头儿,我说这个地方看上去好像没有刚出城那么安全。”
左边立即传来了副队长冷冷的声音:“不用你说,长着眼睛的都看出来了。”
我伸了伸脖子,决定再多说一句便自己狠狠打自己一顿耳光。没有记错的话,这是我第六百二十一次做这个决定。
我却没打过自己一次耳光,毕竟我不笨。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