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聳肩)當我拿出經驗跟事實時你視而不見,你只接受你認為的經驗跟事實而否定了我個人的五年跑團經驗中關於戀愛(甚至粉紅)的總結,還有五年以上共同創作公會的大小經驗,然後一直要我拿出事實跟經驗......
行吧,你說的算:D
我所謂不行的都是我自己已經經歷過的情況所以才說不行,因為那就是事實,你要遮住耳朵遮住眼睛打死不承認也不會改變你帶了三十次失敗的戀愛團的客觀事實。當然更不會改變你在這裡一直指控我是槓是辯,結果你我之外的其他人都知道你才是那個沒內容的跳針AI是另一個事實。
而這情況甚至不是一兩次了。你如果真的看不到這點那你可以想想為什麼你發的另一篇文只剩下你一個人自說自唱,其他人多半隻是路過說兩句風涼話,我認為這也是一種客觀事實,就是不知道你看不看的見而已?
到底是誰一問三不知誰沒痛點呢?恩...反正就像我很前面就說的,我沒損失。我繼續帶我的團,跑我的團,你繼續在果園當水王...噢,不,我記得最新稱號是海王了?大不了到最後你可能像某人一樣被驅逐出境,又或是以後發文大家也只會說點風涼話,這樣怎麼看有損失的都不是我對吧?
最後補一個你的公式的反推:
你知道怎麼看清杠精嗎?第一,有用嗎;第二,能打嗎;第三,是不是根本不痛不癢。話里有點東西,才NB。
1.有用嗎?你的這篇文章中你提到的內容多半也都沒用。
2.能打嗎?我也不覺得你能打,一問三不知基本上也都是在打太極。
3.是不是根本不痛不癢?是。
我想上面這三點也不只我這麼認為,也不只出現在你這一篇文章而已而是你很多文章都這樣,那麼這樣來說的話......沒事,你肯定不會承認的對吧?
對於其他想帶戀愛團的人來說,以我幾個成功的經驗來看,首先可以先這樣區分
1.PL/PC之間的:
那你要先確定雙方有意思,而且GM不要去過度干涉。雙方不一定要現實中有這意思,但他們要有共識想要經營這種曖昧的關係。我碰過的包含魅魔聖武士跟一個吸血鬼吟遊詩人、半人馬戰士跟人類遊俠等,這些成功的組基本上都是他們雙方PL有意進行這樣的扮演,而我也沒有給出『任何一個』額外的規則,一切只是順其自然。
他們想要利用整修期跑商,那就在大團剛好進劇情,有一年(遊戲中)休息時間時跟他們約個時間跑一小段劇情,而平常跟大家一起跑的大團期間我也不會刻意去做球或怎樣,而是就像對待其他人一樣平常心的進行。
戀愛不就是這麼回事嗎?一對情侶看到咖啡廳他們會想進去點份飲料跟蛋糕,期間可能親親我我;一組朋友看到也可能進去點份飲料跟蛋糕,但他們期間可能只是聊天甚至打遊戲而已。GM提供情境,提供場地,但沒必要差別對待。
而另一方面,如果涉及粉紅的部分就有接受度問題,我自己的經驗是九成九的粉紅只有自嗨功能,讓他們私下自己處理就好,對推進劇情的幫助甚微且基本上沒有『不可取代性』,同時也因為內容很空泛(如同雲巨人說的),一兩次後也沒新鮮感了。
2.PC跟NPC之間的:
這就要注意,GM不能因為扮演NPC而連帶特別著重在這位PC(PL)身上,儘管這種情況很容易跑出一種主角情節來。而這點我認為是很容易讓團吵起來或失去興致的原因。只有在確定自己可以公平對待每個PC(儘管其中一個人正在攻略你的NPC)時才適合這樣做,否則應該婉轉拒絕。
如果確實成功了,那也如同雲巨人說的:這樣可以引出不少劇情段落。NPC的身世就有機會引出一大串劇情,傳統的搶婚、相親的媒妁之言、家族仇家、家族秘密等等...
如果失敗了,也要注意不要太打擊PL的心情。最近一個案例就是我有個PL想用裝熟的方式刷高某NPC的好感,但性格上確實不合適,所以被其他人捷足先登,而這個PL就很挫折覺得自己被冷落,這種時候GM最好跟PL好好談談。
而這兩點就是我直接表明了純戀愛的團很難實現的原因。PC之間不需要GM介入,他們自己底下發展就好,而如果是多人那只會喧賓奪主。A喜歡B但B喜歡C,可是C跟B的父母是仇家所以他沒辦法接受,表面上C接受了父母的安排跟D在一起,而D也是真心喜歡C,可是C實際上更喜歡B,而其中D又有個...
不覺得這樣的團如果放在一般的團中會搶走主線的戲份,放在純戀愛團中則GM根本只會剪不斷理還亂嗎?當然,肯定有專為這種東西設計的規則(前面有人提過了),但我相信這也必須基於一部份的共識才能跑下去,規則能規定的終究有極限。有人討厭正戲的部分,有人討厭宮鬥,有人討厭NTR,有人討厭.....這豈是能規定死的?(反之,有人喜歡什麼也一樣)
所以才說不適合跟陌生人跑這樣的劇情,這也是從經驗得出的結果。
而PC跟NPC之間的問題點也很簡單:一來你很可能沒有足夠的NPC分給每個PC;二來如果足夠那PC之間大可不必交流,那就失去團的意義了;三來GM在涉入競爭環節時很難表示自己的公平立場,這會讓PL之間產生比較心理,很有可能最後不歡而散。
啊,當然,說真的其實這些我上面都說過了,甚至也有提到過經驗是從哪來的,只是某人可能認為這些都不算經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