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今天我另外专门在房规已经简述过了的情况下来详细写这个问题就不要深究了……
阵营的基础
“阵营是从古代魔法研究中继承下来的并不完备的理论框架之一。和所有的理论框架一样,不可能用它完整地,或者哪怕是令人满意地,解释‘善’与‘恶’的现象。”
——库图尔·伊兹格涅,贤者,摘自其《奥术与神术间若干概念通用之初论》
“所以我说你错啦。谈论‘善良’的人只有两种,笨蛋和卑鄙的家伙。笨蛋们当然是抱着‘善良’去死了,而卑鄙的家伙们现在还谈得开心呢。”
——塞恩特,被称为“赤狐”,宝藏猎人
因为阵营和外层位面无关(而且就没有什么外层位面),所以阵营的主观性判定极大增加。
PC的初始阵营代表其哲学倾向,如果①哲学倾向没有发生改变以及②行为没有导致偏移则不会改变。
不过因为放松的阵营要求,阵营是否偏移的意义并不算很大。
有阵营倾向的行为
“我愈加相信,出于善良理由行事之人反倒能犯下最大的邪恶行为。”
——莱维亚·珐尔玛什,旅行学者,致大法师伊德莱·丹纳尔夫的信
导致阵营倾向偏移的行为需要考虑主观和客观因素。
完全不具备主观因素的行为不导致阵营偏移。
例①:一位圣武士经过充分的调查后仍然被恶魔无懈可击的骗术骗过,从而斩杀了无辜者。→不导致阵营偏移。
然而,能够构成主观因素的行为只需要和构成客观因素的行为之间有合理且应当可预见的逻辑联系。
例②:一位圣武士虽然应当知道某地有擅长骗术的恶魔在活动,假如没有进行充分调查就莽撞行动很可能导致无辜者丧命,但是依然莽撞进行了行动因而导致无辜者的死亡。→阵营偏移。
在例②中,圣武士“主观上做错的事”并不是导致了无辜者的死亡,而是在应当知道自己行为很可能导致无辜者死亡的时候仍然进行了这一行为。
例③:一位圣武士卫宫切嗣看见一辆坏掉的电车正沿着轨道向五个人滑去。他的旁边正好有一个拉杆能够让电车滑向另外一条轨道,而另外那条轨道上正好只有一个人。他拉下拉杆。
例④:一位牧师言峰绮礼看见一辆坏掉的电车正沿着轨道向五个人滑去。他的旁边正好有一个拉杆能够让电车滑向另外一条轨道,而另外那条轨道上正好只有一个人。他决定去隔壁街买一盒麻婆豆腐。
谁特喵的要玩道德思辨啦(╯‵□′)╯︵┻━┻这种情况看情况DM说了算!
P.S. DM的判决:例③和例④均为偏移邪恶行为。例③原因同例②,但偏移较少;例④偏移较多出于主观因素。
看,我们学到了什么:虽然DM一般不会让PC进行道德抉择(这种活是NPC干的),但是干之前痛苦纠结一下阵营偏移比较小哟。(如果你是反方向就少痛苦纠结一点。)
完全不具备客观因素的行为不导致阵营偏移。
例⑤:一位圣武士一直很想勾搭一个魅魔妹(wei)子(niang?)堕落成黑暗卫士,然而他有贼心没贼胆,平日还是每天屠个黑龙啊救个公主啊扶个老奶奶过马路啊什么的。→不造成阵营偏移
判断他人的阵营
“虽然这是不好的事情,不过也能理解他们的生活——但可以的话,还是要教训一下。”
——艾泊隆·塔尔克,一名自由圣武士,关于偷了他钱袋的小贼
判断他人的行为一般上来说比判断他人的阵营要来得更加可靠。
受到揭示阵营法术影响的人物能够以一个成功的意志鉴定无视法术的效果。
该鉴定的结果由DM暗骰,PC不会获知法术区域中的生物是否成功地进行了豁免(同诚实之域)。
无论职业、种族,灵光的强度都只由HD决定。
根据阵营产生效果的法术和能力
“你最好明白,骑士,‘破邪斩没有奏效’不是违反我命令的理由。”
——雅斯托斯六世,埃夕莱之王
根据阵营产生效果的能力需要满足主观和客观的条件才能够发动。首先,使用能力者必须有合理且正确的理由来认为对象符合阵营要求。其次,对象的客观阵营必须确实符合阵营要求。
例①:一名圣武士对着素不相识的法师A进行破邪斩。虽然法师A确实为邪恶阵营,但因为圣武士对法师的人格和行为一无所知,所以破邪斩不发动。
例②:一名圣武士听说法师A作恶多端,在进行了调查之后认为法师A脑控了某国的君主并以此牟利,于是对法师A破邪斩。然而圣武士的调查结果是错误的,脑控国王的是另外一名邪恶的法师B,而法师A的邪恶行径是压迫血汗工厂中的工人为其制造魔法物品。因为圣武士对法师A的邪恶行为事实上一无所知,所以破邪斩不发动。
使用能力者不具备足够理由认为其属于某阵营的生物默认为中立。
例③:一名牧师对素不相识的吟游诗人C施展圣光击(法术效果为对邪恶生物造成伤害,对中立生物造成一半伤害,对善良生物不造成伤害)。如果吟游诗人客观阵营为善良,那么法术不造成伤害(客观条件不满足)。如果吟游诗人客观阵营为中立,法术造成一半伤害。如果吟游诗人客观阵营为邪恶,法术也只能造成一半伤害(主观部分只满足了中立)。
一般来说,你可以默认异怪和不死生物是邪恶的,只要你有合适的理由确认其种类。
例④:一名牧师看见一只恶灵后马上对其施展圣光击,法术会造成全部伤害。
除了在以上条件下使用阵营相关能力以外,你还可以在非常特定的情况下选择忽视一项能力的领域要求(只有造成伤害或负面影响的能力能够这样使用)。
忽视一项能力的领域要求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使用该能力对于你目前所想要达到的目标极其重要。
2. 你目前所想要达到的目标不仅仅符合你的阵营,并且要能够促进授予你该力量的阵营的哲学目标。
3. 你的行为和这一目标之间的联系必须是合理且可预见的。
阵营 需符合的目标 |
善良 阻止他人受到不可挽回的伤害 |
邪恶 损伤他人以让自身获益 |
守序 保证重要的规则不破坏 |
混乱 有效地破坏既存秩序 |
DM知道这规则对邪恶和混乱的人物比对善良和守序的人物有利,但是DM并不在意两个黑卫拿着破善斩互砍。
例⑤:一名圣武士知道他善良的同伴处在“控制人类”的效果下,并且马上就要杀死他的另外一个队友。在此情况下破邪斩生效。
例⑥:一名(客观阵营为混乱中立的)术士出现在圣武士及其队友面前并且对小队进行突袭。在没有其它证据表明术士有很大可能伤害他人之前→破邪斩不生效。
例⑦:在例⑥的战斗中,圣武士的队友重伤濒死,有很大可能团灭→破邪斩生效。(然而都打到快弹尽粮绝了一个破邪有啥用嘛)
有阵营要求的法术、能力、进阶等等
“一些困难的境地无法同时容纳仁慈和正义。问题在于如何不让正义变成不义泛滥的借口。”
——艾尔弗兰,曾任裁决庭执行官,任务结束后,对以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他施展邪恶法术的见习执行官
凡是有二阵营/四阵营版本的法术或能力,都只能施放不违反自己阵营的。
以下规则仅仅适用于只有单一阵营版本的法术或能力。
你可以随意施放你不符合阵营要求的法术或者使用你不符合阵营要求(但你符合所有其它要求)的能力(例:有[善良][邪恶]等描述符的法术)。
按照本团精神,使用描述符不符合自己阵营的法术和能力本身并不导致阵营偏斜,然而使用这些法术和能力的结果很可能会带来阵营偏斜。
例⑧:一名善良牧师使用折磨术,导致阵营偏移(如果有)的部分并不是施展法术本身,而是她的动机和其带来的后果(和她使用非魔法方式对该对象进行折磨的动机和后果没有区别)。
然而,虽然你可以随意使用不符合阵营要求的法术或能力,但是你无法以符合阵营哲学的目的去代替对于阵营的客观要求(见上一节)。
例⑨:一名守序中立的圣武士(没错)可以对一个混乱邪恶的目标进行破邪斩只要他符合进行破邪斩的其它要求,但是他不能像守序善良的圣武士一样,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一个绝对中立或者混乱中立乃至于善良的目标进行破邪斩,而一个中立善良的圣武士可以这样做。(如果他有破乱斩,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同理,在获得能力/专长/法术/职业的时候,你可以忽视数据上的阵营要求。
然而在游戏内容中,你通过人物行为所表示出来的阵营倾向仍然会影响你是否能够获取某些能力/专长/法术/职业。当上公务员循规蹈矩的诗人不会被他的同行们喜欢因此可能无法学习一些新的技巧,致力于驱魔的教团自然也不会接纳他们认为倾向于邪恶的人物加入自己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