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属性决定的可选规则:
在制作人物的同时有时候会因为运气不好而出现"一个能肉搏的都没有啊!"或者"全都是笨手笨脚的啊!""智力都好低没有魔法使啊!"的情况.或者出现可能让游戏的乐趣降低的过弱的PC的情况(尤其是在4人PC的情况下).因此有以下的可选规则
1.根据职业决定属性分配
这个可选规则只能由人类使用.其他种族的PC则允许在投完属性后,再决定职业.
这个规则是指,当人类的PC决定主职业(主冒险技能)后,投8次2D6,将结果按以下的优先顺序排列:
战士 : F>E>B>C>G>A>H>D
盗贼 : B>C>A>F>E>G>D>A
司祭 : B>G>H>F>C>E>D>A
精灵使: C>D>G>H>B>F>A>E
魔术师: C>D>G>H>B>F>A>E
2:避免过低属性
如果投出的数字过低,可以用以下的表格参照. 将总数拉平. 增补的点数可以任意分配在属性上,但是必须保证全属性不低于平均属性(以避免PC制作单属性过强而另一个过低的角色)同时单属性的最高值不得超过种族初期最高值
决定是否过低属性,是指将8次2D6的结果相加,是否达到过低属性线
种族名称 投骰结果 补充后数值
人类 42以下 56
妖精/黑妖精 51以下 60
矮人 54以下 65
草原妖精 51以下 61
半妖精 49以下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