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訓職業等級:
1. 當角色升級時, 可以放棄升級經驗值的一半, 重訓自己的一個職業等級.
EX: 一位LV1戰士, 當他累積到1000XP(或以上)而可以升級LV2時, 他可以放棄1000/2 = 500XP, 從而重訓他的LV1職業等級
EX: 一位LV10戰士, 當他累積到55000XP從而可以升級LV11時, 他可以放棄(55000-45000)/2 = 5000XP, 從而重訓他某個職業等級(LV1~LV10任一個職業等級).
2. 重訓後如果造成後續專長or能力or進階職業無法滿足需求, 則該專長or能力or進階職業的職業能力無法生效. 注意這些能力並非失去, 僅僅是不能使用.
EX: 一位LV2戰士, 擁有猛力攻擊與順勢斬專長作為他LV1與LV2戰士的額外專長. 如果他的重訓使他失去了LV1的猛力攻擊專長, 則他的順勢斬專長無法使用.
3. 關於上一條的補充: 職業帶來之HD, SP, SAVE, BAB等數據不會損失. 若進階提升施法者等級(或者類似職業等級), 則這些等級依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