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术
*为避免歧义,本文中以“能量池”或“能源”指称人物所拥有的魔力、真元力等,而以“能量”指称火焰,闪电,寒冷等。
法术是一类能力的总称,它代表着你以自己的能量池或其他来源的能源为基础,按照特定的方式排列、组合和运转而形成各种效果。它可能是如数学公式一样精密的运算,也有可能是像雕塑一样将能源在“意识海”中组合成形,又或者是将带有能量的语句按一定规则进行拼接。法术有以下共性:
·一般来说,法术是魔幻来源的技艺。
·法术的基本是拼接组合能源的“规则”,因此使用法术时,必须以某种方式将这一法术包含的规则“表述”出来,依法术体系不同,可以是特定的语言、音律颂唱、动作、绘画、材料组合等。
·法术的效果是能源组合的结果,拥有产生某效果的法术并不代表你自身拥有产生该效果的能力。若你能够用法术做到:产生/操控某能量、产生/操控某物质、产生/召唤/操控生物/非生物、创造幻觉/精神感应、影响空间/时间,你并不能以此满足“你拥有XX能力/能产生XX效果”类型表述的专长或强化项目前提,也不能被“你所制造的XX效果获得……”类型表述的专长或强化项目影响,除非这些专长或项目针对且只针对法术。反之亦然。
·例如,“超电磁炮”是一个超能技艺,前提是“你能够创造并操纵电流或磁场”,魔法“疾风迅雷”不能让你满足这个条件。
·但法术组合产生的效果是真实有效的,与外界如常互动。
·法术的“规则”可以被记录。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法术可以被制造成储法物品。(通常需要施法者职能强化和专长/专门强化)
·每个法术是一套“组合”所构成的完整结构,它只有一个效果(即一个主动能力,包括一个主动效果和若干辅助效果,或几个被链接的主动效果和辅助效果),并且它本身难以被改变。
·法术只是规则,它本身的强度部分依赖于施展者的能力。因此,如果施法者拥有施法者职能强化,则法术的威力值可能受到施法者职能品级威力的影响。
·法术强化分为施法者职能强化和单一法术强化。它们分别有以下特性:
施法者职能强化:
施法者职能强化(例如西洋魔导师强化、道法士强化等)包含了施展某系统法术所必须的能力和研究法术的知识等。这个强化一般是一组魔幻本质的技艺。购买某个等级的施法者职能,你可以:
·获得施法者职能强化自身的好处。
·打开该施法者职能对应法术体系必须的能量池。
·从该级别该系统的法术中选择两个,你只需要支付分数就可以获得它。
·你可以自己研究法术构造。当你获得了记录[你的施法者职能对应法术体系中某法术的规则或详述]的记录品(包括但不限于法术书、卷轴、密文等),且法术等级比你的施法者职能等级低,则你可以支付相当于其构筑分的经验来习得它。你也可以在没有记录的情况下自行研究出一个法术,但这额外需要你花费相当于构筑分十分之一的天数。
·你可以撰写上例中所述的记录品,除非特别说明,否则它没有任何能力或效果,也不是储法物品。
·施法者职能强化令你能够更有效地进行能源组合,并更有效率地使用能量池。当你施展一个法术时,若你对应的施法者职能等级比法术等级高一级或二级,则你可以增幅法术:该法术中依赖威力值的效果依你施法者职能等级的威力值计算。若法术效果所用的射程/范围/重量/体积表会因品级改变而改变,则同样换用你施法者职能的品级。这不会改变法术本身的品级。若你这样做,你需要额外支付1点或2点能量(因应你高出一级或二级)。
·上例中,若你的施法者职能等级比法术等级高三级或更多,视为你高出二级。若你的施法者职能等级与法术等级一样,你不需额外支付能量,便可以用施法者职能的威力代替法术自身的。
单一法术强化:
单一法术强化是指一个法术。这也许是一道咒文,一个法诀等。如果你没有强化施法者职能,或者你的施法者职能强化等级不足,你依然可以用以下方法获得一个法术:
·你拥有该法术及其体系所需要的能量池,你必须支付支线和分数来获得这个法术。
此时,你:
·仅仅能够使用这个法术,你无法改动它,也无法增幅它,或者将它抄录为一个记录品。事实上你并不知道它是怎么运作及生效的。
·如果有必要衡量对应该法术的你的施法者职能等级,则它视为该法术的品级。但事实上你并不拥有这个等级。
常见的法术体系包括:
魔法。使用魔力的法术,常见于西方或日本故事中。
仙术。使用东方修真能量池的法术。常见于仙侠故事。
方术。方士所使用的法术,比仙术相对原始和实用化。
古典炼金术。为物质赋与灵魂、为灵魂赋与物质形态的法术。
近代炼金术。用魔法解析物理学和化学、进行物质重组与置换的法术。常见于日本故事。
鬼道。尸魂界的贵族们使用的法术。
阴阳术。日本阴阳尞的成员们所使用的法术。
灵咒。灵能力者所使用的法术,多见于日本漫画。